掛失和解掛失
來源:發(fā)布時間:2013年01月24日
辦理流程:
1、需提供掛失存款人姓名、存款種類、金額、賬號及住址。個人相關證明要真實、合法、有效。
2、口頭掛失的,應在5日內到開戶銀行辦理書面掛失手續(xù),否則5日后自動解掛。
3、掛失止付7日后30日內,可以補發(fā)存單(折)或銷戶。
4、掛失止付超過30天未辦理的,視同自動取消掛失,原存單繼續(xù)有效;超過30天來辦理的,應交回原掛失申請書,重新辦掛失手續(xù)。
5、掛失銷戶、補發(fā)存單,必須由存款人親自前往辦理。
6、借記卡掛失:除口頭掛失期限為3天外,其余比照存單(折)掛失辦理。
7、密碼掛失:密碼掛失流程同存折或存單掛失;密碼掛失不允許委托他人辦理。
8、客戶要求解掛失時,應交回“掛失止付通知書”,個人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到經(jīng)辦網(wǎng)點辦理。